新闻中心
近来,南昌县法院依法审理了一同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案,法院判定被告人李某犯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分人民币三万元。
据悉,2019年1月份,年过七旬的李某向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某发电分公司出售了一批SKF轴承,出售金额为48685元。后该发电分公司发现上述轴承与SKF轴承规范不符,非SKF工厂出产,遂未付款给李某。
案发后,被害单位与李某就本案侵略权力的行为达到宽和协议,李某补偿了对方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对方的体谅。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恒丰北路100号
E-mail:1208461166@qq.com
Copyright 2019 © 开云(中国)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16046481号-1 网站地图